人与生俱来应该是人人平等的,我对这句说话绝对赞同,但很多人却将这句说话误解了。平等并不是说每个人是一样,例如世界首富的子女一出生就是富豪,与我们普通人就已经有显著的不同,我们不可以硬性要求首富的子女和贫苦人家的子女是一样,青茶淡饭,但是我们要求的平等是将来所有人的子女所享有的机会,不会因为身份或财富而受影响。
例如入学、入职、晋升等都不应该因为一个人的背景而有所差别,在西方社会,现在很流行的就是Equity、Diversity
and Inclusion。但要一间公司或机构做到这方面的平等,也着实不易。
一般来说,他们会多给机会予少数族裔或弱势社群,例如有一个职位空缺的话,少数族裔或弱势社群会得到较高的机会拿到这个职位。弱势社群即包括同性恋者、双性恋者、变性者、对性别不肯定者和拥有两种或以上性格的人,简称LGBTQ2+。
Inclusion即是要包容,接纳别人的看法、习俗、宗教等。
Diversity即多元性,尽量在每一个组别也聘请不同族裔和社群的人。但最难做到的就是Equity,如何才是平等呢?
假设加拿大有百份之三是华人,那么每一百医科生中,是否就要有三个是华裔?这样硬性规定的「公平」,其实对华人和其他族裔也不公平。因为做医生要有一定的知识,但假如极端的假设,这一年只得三个华人投考医科,而这三个华人也是目不识丁的,那么我们又怎可以将三个医科学位让给这三个人呢?相反地,这一年有二十个华人投考医科,而且这二十个华人在所有申请者中的成绩就是头二十名,那么我们还是不是只收取三个华人学生呢?
所以平等不是盲目的,平等只是我们提供一些机会给弱势社群,令到他们更有机会去争取,而不是盲目的作一个比例。一个加拿大的海军朋友曾经对我说,他对海军的政策非常不满,因为加拿大立国之后,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,军队里的军官晋升比例是七比三,即是每七名英裔加拿大人做军官,也就要提拔三名法裔加拿大人做军官,因为加拿大立国之初的英、法裔比例就是七比三。
当然我这个朋友是英裔的,他就觉得法裔的人没有太多人有资格当军官,而不应把晋升的比例限于七比三。其实,这样仿似公平的不成文规矩本身就已经不公平,因为它漠视了其他的族裔。
对于我来说,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我心目中的女神可以平等的给我一个机会。 。 。